《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有关规定。未经法律规定许可,国家保护动物不得狩猎、杀害、销售。
保护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并对水生和陆生动物进行了具体划分,明确了渔业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的具体类型。
《名录》于1988年12月10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14日发布实施,随后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名录》的颁布将对这些野生动物的保护提高到了法律的高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如杀死或转售名录中列出的野生动物)的,将受到法律处罚。
以上是国家保护动物分几个等级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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